林冠羣:吐蕃官职spyan(悉编)--吐蕃官僚集体领导体制的形成与发展
发布日期:2017-04-14 作者:管理员来源:伟德国际1949始于英国
4月10日晚,台湾中国文化大学史学系林冠羣教授以“吐蕃官职spyan(悉编)--吐蕃官僚集体领导体制的形成与发展”为题,在伟德国际BETVLCTOR中国藏学研究所111会议室作了一场精彩的学术报告。本次讲座是伟德国际BETVLCTOR中国藏学研究所珠峰名家讲坛系列第三场,由霍巍教授主持,石硕教授担任评议,吸引了来自川大、西南民大众多师生及相关社会人士前来到场聆听。
讲座开始之前,霍巍教授首先对林冠羣教授的学术背景和成果作了介绍,并对林冠羣教授在百忙中为川大师生开设讲座表达了感谢。
讲座伊始,林冠羣教授向大家介绍何为spyan(悉編)。他指出spyan(悉編)在藏语字义中为“眼睛”的敬语。据《新唐书·吐蕃传》载:“其官有大相曰论茝,副相曰论茝扈莽,各一人,亦号大论、小论;都护一人,曰悉编掣逋;又有內大相曰曩论掣逋,亦曰论莽热,副相曰曩论觅零逋,小相曰曩论充,各一人;又有整事大相曰喻寒波掣逋,副整事曰喻寒觅零逋,小整事曰喻寒波充:皆任国事,总号曰尚论掣逋突瞿”。由此可知,悉编是一种官职名称。关于悉编与都护的关系,以往日本藏学家佐藤长氏和山口瑞凤氏均根据《新唐书·吐蕃传》的记载,将悉编比定为唐制中“都护”一职,但是林教授对此种观点提出怀疑,他参考以往学界的研究,並从吐蕃文献中寻找有关spyan(悉編)的记载,对此问题进行考证。
林教授强调,现存吐蕃文献中有关spyan(悉編)官职信息最多的为九世纪上半叶的敦煌古藏文编号P.T.1089《吐蕃官吏呈请状》中,该卷文书中有关吐蕃spyan(悉編)官职的记载尤为可贵。在P.T.1089卷首部分就记载了吐蕃于沙州万户设有Khri spyan(万户悉编),其职能与万户长平齐,且万户长向上行文时亦需Khri spyan连署。另于P.T.1222记载,吐蕃亦于吐谷浑设置Khri spyan(万户悉编)。由此可见,吐蕃不仅于河西北道设置spyan职官,也于青海道设置spyan职官。易言之,吐蕃于各军事占领区普遍设置了spyan的官职。其次,文献中还记载在最高军区会议中,参与会议同时还议决军区内的政务的spyan官衔名列第三。出任spyan官职的更有为汉姓蕃名者。另方面,吐蕃于军事占领区的建制之中,从最高主官德论,中间经德论下属各军镇之主官如瓜州将军(Kwa cuvi dmag dpon),以及各军镇下属主官如翼长(ru dpon)、万户长(khri dpon)、州节儿(rtse rje)等之侧近,都设置了spyan官职。甚至连汉人所出任的万户长之侧近,也设置了spyan,而且于事务性职官如会计、营田也都设置了spyan。
林教授接着分析到,从文献记载中已明确悉编一职的存在,并在每个层级普遍设立。那麼,悉编确切的属性和职能具体为何?编号S.11454F《戌、亥等年左六至左十将供羊歷》之文书,记载左十项目下载:“十三日白母一口供……”以下残缺,其左侧有“丝绵监军”之字眼,蕃文似应为:“dar pavi sde spyan”˳按丝绵监军应即沙州汉人部落之一丝绵部落的spyan,当时沙州汉人已将spyan称之为“监军”,而非“观察使”,亦非“都护”。
从文献记载来看,将spyan勘定为“监军”并非S.11454F中的孤证。林教授还列举了编号S.5812《丑年(821)八月女令狐大娘牒》、编号S.6172《布萨文》、P.3699《祈愿文》、编号P.3770《发愿文》以及李正宇氏缀合编号ДХ.1462与P.3829文书等相关内容。因此林教授认为,在吐蕃统治下的唐人所书写的当代文献之中,将spyan官职以“监军”或“监军使”目之。此外,在李唐官方的书函中也有“监军使”的记载,如“大蕃东道节度使论公都监军使论公麾下”中,“监军使”就是指吐蕃东道节度使(bde blon)侧近的spyan chen po。于此,上至吐蕃bde blon侧近的spyan(都监军使),下至吐蕃底层的sde spyan(部落监军),不论是吐蕃治下的唐人或李唐官方,皆以“监军”或“监军使”名之,从未使用“观察使”,更遑论“都护”。与此同时,林教授还提到巴桑旺堆教授解读的新近发现的古藏文兵书《吐蕃兵律文书》中记载,指出在吐蕃本部的地方建制五翼六十千户中,也设置了spyan之职。
接下来林教授分析了吐蕃语境中spyan(悉编)这一概念的内涵。《唐蕃会盟碑》背面碑铭记载吐蕃于西元823年(穆宗长庆三年)二月十四日,于蕃京逻些竖立长庆会盟碑。其中第68行至70行记载唐廷派遣御史中丞杜载与赞善大夫,前往参与观礼。碑铭载其事云:
rdo rings vdi vdri bavi spyan yan // rGyavi pho nya thabs // vGu shevu zhang shing yod pa / Do tseve dang / thabs Tsan shan de bvu yod pa / lastsogs pas byas su //
林教授根据上述碑刻史料分析认为,吐蕃将唐使杜载所负的任务,以其国spyan职官加以概括。由是得知,蕃廷对于为了某一事务,临时责付任务所派出的使者,就称之为“spyan”(悉编),属于使职,并非常任官。这是由《唐蕃会盟碑》碑铭的记载所获得的概念,因此,将所有spyan均看成是观察使,大有疑问。因为如前所云,吐蕃于地方各级主官之侧近均设置了spyan,与各级主官共同掌理辖区内的一切军、民之政。如是职官若是译成唐制的“观察使”,则与吐蕃体制大有扞格。吐蕃职官spyan(悉编)的属性为使职,依任务的不同,可分为二种不同的汉译名称:一为派赴至地方及军事占领区,与地方主官及军事占领区各级主官共治,具有代表蕃廷监视军事占领区与地方主官意味的官职,因而译称为“监军”或“监军使”。
关于spyan(悉编)这一职称设立的历史背景,林教授认为应与唐蕃关系,以及吐蕃内部的中央与地方关系之演进息息相关。根据意大利杜奇(G. Tucci)对吐蕃赞普职责的研究,赞普的主要职责为:负责免除瘟疫,促使风调雨顺,保证土壤肥沃,换句话说就是要完整地维系宇宙与社会秩序,并使之运作正常。意即赞普以天神之姿入主人间,促使天人和谐,万物滋长的象徵意义。林教授强调,赞普对于俗世的琐事,诸如管理百姓、征税、维持社会秩序、征战等等,均委托其所信任的贵族出任大論代为处理。然而后来吐蕃王室为收回大权进行中央体制改革,將獨相制改為眾相制,也就是將首長制改為委員制,随之地方体制也跟着改革。自八世纪中叶以后,吐蕃中央于各地方及各军事占领区之各级主官侧近,均配置了监军(spyan),与各级主官共同召开议会,共同处理事务。吐蕃王室透过上述途径,在功能上,监军(spyan)分摊了地方及军事占领区各级主官的职权,共同处理军政、民政、司法、职官管理等等事务,并由spyan官称之用字理解为眼睛的敬语,而且ru spyan又有nang vkhor之代称,系由赞普侧近亲信所担任者,由此角度视之,即知spyan为代表蕃廷监督地方及军事占领区各级主官,希冀藉之避免因天高“赞普”远,所带来的弊病,因此唐人及吐蕃治下的唐人均理解为“监军”。 通过以上分析,林教授总结道,吐蕃spyan职官设置于地方及军事占领区内,是为“监军”或“监军使”,系中央派至地方,监督地方主官,与地方主官共同处理地方事务。其阶级虽低于地方主官,然而地方所有事务无所不管,而且向上稟事,向下训令等,均与主官联名。吐蕃于地方之翼(ru)级,以及军事占领区的各级主官,上自军区节度使(bde blon)、军镇大将军(khrom gyi dmag dpon chen po)、翼长(ru dpon)、万户长(khri dpon),中至州节儿(rtse rje),下至基层部落等,均遍设监军,与各级主官共治。如此之统治形式,是为集体领导制,由此突出了吐蕃于八世纪以后政治体制的特征。但是学界至目前为止,对于吐蕃spyan官职的主张,多所误解,或分析未能深入,致使关系着吐蕃王朝政治体制与官僚体系变革之spyan官职设立的意义及其功能,隐而未彰。
讲座之后,石硕教授对报告内容进行了高度评析。他对此次林教授的题目极为称赞,指出林教授本次学术讲座是一场专精的考证,是典型的以小见大的个案研究,在方法上值得同学们学习。此外,林教授对已熟知的历史材料产生质疑,并对学界共识的观点保持批判态度,仔细研读史料并做对比分析,进入当时的历史场景,将悉编的产生与掌权半世纪的噶氏家族紧密结合,丰富和拓展了我们对吐蕃史的理解。而后,霍巍教授再次对林教授的讲座表示称赞。他认为林教授能娴熟的阅读藏汉两种文献典籍,正是因为林教授拥有语言这一把利器。无论在分析何种史料时,都不要仅限于使用单一的汉文文献。他告诫研究藏族史的同学们,学习藏文是做研究的基础。当我们突破语言难关,掌握更多利器,学术的困境也会随之而解。然后,在场师生针对讲座涉及的吐蕃官制与唐朝关系、吐蕃分权与监制等议题,与讲者进行交流互动。最后讲座在大家热烈的掌声中结束。
讲座內容作者仍待发表,请勿引用
(徐理 供稿、刘欢 校稿、林冠羣审稿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