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一期宋史博士研究生论坛系列讲座之三
发布日期:2017-07-13 作者:管理员来源:伟德国际1949始于英国
张邦炜教授:《关于宋代的避讳学——<读钱(大昕)札记>之一》
刘复生教授:《宋代的“田制不立”和“不抑兼并”新探》
2017年7月6日晚,“第十一期宋史博士研究生论坛”系列讲座第三场在伟德国际BETVLCTOR江安校区文科楼二区负一层学术报告厅举行。四川师范大学伟德国际1949始于英国张邦炜教授和伟德国际1949始于英国刘复生教授为大家带来连场学术讲座,全场讲座由公司粟品孝教授主持。
张邦炜教授的讲座以“关于宋代的避讳学——《读钱(大昕)札记》之一”为题,介绍了他近年来研究避讳学的体会。张教授首先向大家讲述了他近年来之所以开始关注钱大昕的避讳学,是因为自己发现“书到用时方恨少”,亟需“补课”,而这个“课”是考据学方面的课。他通过研读清代考据学家钱大昕的著作,对中国历史上的诸多避讳问题提出了自己的新见解。这些新见解对大家正确阅读历史文献,关注史料书写的差异提供了有益的参考。
在讲座的问答环节,张邦炜教授除了回答了大家关于宋代避讳现象和避讳学的相关问题,还介绍了他对“唐宋变革观”的新认识——唐宋之间的发展演变是一个渐变而非断裂的过程,唐宋会通论是对唐宋变革论极为有益的补充。张邦炜教授同时还表示,自己目前已经有了学术研究的转向,要做一些实实在在的研究工作,而对宋代避讳学的关注和研究就是其中之一。
刘复生教授的讲座以“宋代的‘田制不立’和‘不抑兼并’新探”为题,对宋代经济史中的两种传统说法“田制不立”和“不抑兼并”进行了深入的反思和全新的解读。他认为,过去关于二者的误解关键在于基本概念的认知模糊。
刘复生教授指出宋代以前的土地制度都是国家“授田”制,其本质是土地国有制,而宋代的“田制不立”指的是国家不再统一授田,代之以自由买卖的形式。关于“不抑兼并”,刘复生教授指出,宋代朝廷虽然允许合法的土地兼并,但不代表完全的“不抑兼并”。朝廷反复对以权势之家为代表的法外兼并给予各种打击与制约,但是朝廷最终并未有效制止法外兼并。因此,土地兼并也是导致宋朝覆亡的一大因素。
讲座结束后,刘复生教授回答了在座师生的提问,增进了大家对宋代田制和宋代经济史的认识。